夏粮丰收在即,昨天下午,市政府召开2017年“三夏”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动员会,要求农业部门把提高综合利用水平作为消化农作物秸秆的主渠道,通过大面积利用实现大范围禁烧。
区县主要领导是秸秆禁烧第一责任人
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和区域负责制。具体工作由各区县政府负总责,各区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业和环保的副区(县)长是直接责任人,镇(街)具体抓好落实。
为有效推动工作落实,昨天下午,市政府与各涉农区县政府签订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会后,各涉农区县政府与辖区的镇(街)、镇(街)与辖区的村委会、村委会与各农户之间也将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抓好落实。
150万元专项用于秸秆综合利用
2017年,市政府将继续安排150万元专项用于重点涉农区县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全面开展。要求各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创新能力,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形成多途径、多层次的利用格局。要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秸秆综合利用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大对玉米硬茬播种、灭茬旋耕覆盖播种、小麦秸秆捡拾打捆、小麦秸秆切碎还田和小麦收获打捆一体化等机械化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力度。要积极开展秸秆快速腐熟还田技术、秸秆氨化技术的培训和推广,配合科技部门加大对秸秆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肥料化利用等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不断拓宽秸秆利用新渠道。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建设步伐,积极推广先进的耕作模式,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以利用促禁烧。
一个着火点罚款3000元
据悉,全市涉农镇(街)的秸秆综合利用率均须达到90%以上。市政府将对各涉农区县、涉农镇(街)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对出现焚烧现象的区县和镇(街)按照着火点数进行相应的处罚。
处罚将坚持“有烟必查,有火必罚”的原则。每发现1个着火点,罚所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3000元。罚款由市财政年终结算扣回,用于全市每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辖区内秸秆焚烧面积较大,着火点较多,或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