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标准》
1.标准制定目的及依据
●为加强我市公共厕所管理,提高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水平,方便群众使用
●根据《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和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标准
2.专人管理
●城市公共厕所要有专人管理
●管理人员要按时上岗,不得私自雇工顶岗或转包
3.免费开放
●城市公共厕所实行免费开放,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免费开放,并切实加强管理
4 .如厕人员必须遵守制度,自觉维护公厕卫生
●大便入坑,小便入池,手纸入笼
●禁止随地吐痰,随意乱刻乱画
●大小便后即时冲水,严禁将其他废弃物丢入便池内
●便后洗手后,即时关闭水龙头
●要爱护公厕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 .相关标准和制度上墙公布
●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和清扫保洁制度应上墙公布,各类标识规范、明显
6 .公共厕所设施质量要求
●内外墙壁无剥落,门窗、洗手池、照明灯具完好无损
●一、二类公共厕所应有防蝇、防蚊和除臭设施或措施
●屋面无漏雨,墙壁无痕迹
●地面、便池、便坑道槽、隔挡完好,瓷片无脱落损坏
●上下水管道畅通,无跑冒滴漏,贮粪池有盖板
●保持公共厕所化粪池畅通,防止沼气蓄积
●漏水情况的维修不能超过2小时
●小便器、大便器的维修更换不能超过24小时
7.公共厕所保洁应符合规定
●厕所内采光、照明和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
●厕所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无乱贴,墙面光洁,外墙面整洁
●厕所内地面光洁,无积水,无泥土、无粪便、无尿碱
●蹲位整洁,大便槽两侧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洁净见底
●小便槽(斗)无水锈、尿垢、垃圾,基本无臭,沟眼、管道保持畅通
●厕所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烘手器、冲水设备完好,无积灰、污物,窗纱无尘埃、破损
●厕所外环境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设置整齐,无乱搭建和拉绳,公厕四周3至5米范围内,无垃圾、粪便尿迹等污物
●蝇蚊滋生季节应定时喷洒蚊蝇药物或安装防蝇设备,有效控制蚊蝇
●公共厕所环境卫生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8 .公共厕所管理人员应遵守规定
●提前10分钟上岗,保持衣着整洁
●正点接班进行移交,查验设施、设备是否正常
●每天对设施、设备全面清洗一次,做到人离即保洁,并每天对公共厕所进行一次消毒除臭处理
9 .禁止在公共厕所内接水、接电、淘菜、洗衣
●公共厕所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与管理无关的经营活动
●禁止在公共厕所内接水、接电、淘菜、洗衣等
10 . 加强产权管理,确保城市公共厕所数量不减少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损坏、拆除、迁移、封闭公共厕所
●确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经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同意后,签订拆建还建合同,依照法规按“先建后拆”的原则负责重建,确有困难不能先建的,按市场价格交纳抵押金后并采取临时的过渡措施
●拆除公共厕所必须报市城管局备案
《西安市社会对外开放公共厕所管理标准》
1.管理要求
●由区县、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与本辖区内同意纳入私有厕所对外开放的沿街单位,签订对外开放协议书
●按照“谁经营,谁管理”的原则,应由经营管理单位自行组织管理,并接受市、区城市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2.开放时间
●社会对外开放公共厕所应每天向社会连续开放不少于8小时
●不得擅自关闭或无故停用
3.保洁要求
●社会对外开放公共厕所应保持清洁卫生,无乱写乱画、无蚊蝇、无臭味、无乱堆物品、无积水、无纸屑、烟头、痰迹和杂物,大便器内无积粪,小便器(槽)内不积存尿液,无暴露的保洁工具,垃圾篓内垃圾无满溢
●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洗手台(盆)等设施应洁净、无积灰、污迹
4.设施设备
●社会对外开放公共厕所应保持设施完好,屋顶墙壁、门、窗、地面蹲台、便器、隔断板门、洗手台(盆)、挂衣钩等各种设施、设备应齐全完好,确保能够使用
《西安市城市公共厕所资金补助标准》
1.环卫公共厕所补助标准
参照《西安市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厕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0】188号)有关精神,落实公厕资金补贴政策
●城六区承担公厕建设任务的,市本级按以下标准予以补贴
——固定式公厕:新建一类公厕1. 2万元/厕位,每厕位建筑面积不小于7平方米;新建二类公厕0. 8万元/厕位,每厕位建筑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
——新建活动式公厕,按照0. 8万元/厕位执行
●郊区(县)政府承担公厕建设任务的,按住建部新建二类公厕标准执行
——每厕位建筑面积不小于4. 9平方米的,市本级补助1万元/厕位
——新建活动式公厕的,按照0. 8万元/厕位执行
●设置第三卫生间的环卫公共厕所
——验收合格后,市本级补助3万元/座
●各开发区公厕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公厕的运行和管理费用属环卫公共厕所的
——由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纳入财政预算
2.社会单位私有厕所免费对外开放成公共厕所补助标准
按照住建部《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14-2016 ),针对社会对外开放公共厕所进行分类评定,挂牌开放、管理补助
●补助范围
——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
●补助标准
——评定为一类社会对外开放的公共厕所,管理费用市级
按照0. 3万元/月标准予以补助
——评定为二类社会对外开放的公共厕所,管理费用市级
按照0. 2万元/月标准予以补助
——评定为三类社会对外开放的公共厕所,管理费用市级
按照0. 1万元/月标准予以补助
《西安市旅游公共厕所资金补助标准》
1 .补贴方式
●两种方式:中省资金补贴和市级财政补贴
——中省资金通过向中省申报国家旅游发展基金、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争取补贴资金
——市级补贴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
2.补助依据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厕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188号)
●《关于印发西安市旅游厕所建设管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5】258号)
3.补助标准
●城六区及各开发区
对城六区及各开发区旅游景区内和乡村旅游示范村(点)完成当年建设任务并验收合格的旅游厕所建设项目
——符合新建一类厕所建设标准的,每厕位建筑面积不小于7平方米,按1. 2万元/厕位进行补助
——符合新建二类厕所建设标准的,每厕位建筑面积不小于4. 9平方米,按0. 8万元/厕位进行补助
●郊区(县)
对郊区(县)旅游景区内和乡村旅游示范村(点)新建旅游厕所
——每厕位建筑面积不小于4. 9平方米的,统一按1万元/厕位进行补助
●第三卫生间
——对年度完成第三卫生间建设的旅游厕所,验收合格后,给予3万元/座补贴
4.资金来源
——旅游厕所补贴资金由市级旅游专项资金给予补贴
——当年中省资金安排的旅游厕所不重复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