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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来源:西安日报 日期:2020-02-17

   张永奇

  法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式,也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是增强“社会免疫力”、提高“整体战斗力”的良方妙药。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依法防控至关重要。“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依法防控疫情提出明确要求。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调研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要“引导全社会依法防控,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护能力”。依法防控,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建设的各环节发力。

  首先,要科学立法,及时完善疫情防控的立法工作。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及时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工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是依法防控的前提。要在《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抓紧研究现行法律制度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短板和弱项,及时补充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优先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

  其次,要严格执法,不断提高疫情防控的执法水平。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严格执行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蔓延是依法防控的关键。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防控疫情中要大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有效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价格、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社会安定有序。

  再次,要公正司法,加大危害疫情防控的司法力度。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依法防控的保障。司法部门在依法防控中要主动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及时处理,定分止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司法案件中都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针对当前突出的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统一司法标准、程序、依据,不断提升对暴力伤医等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司法力度,促进社会公正,维护法律权威。

  最后,全民守法,引导群众增强疫情防控的守法意识。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早日战胜疫情离不开群防群治,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守法意识是依法防控的基础。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不断夯实依法防控的社会基础。要主动适应融媒体发展的趋势,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传播真实、有效、权威的防控信息,澄清谣言,凝聚力量,号召全民行动,全力配合,联防联控,积极参与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我们坚信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把依法防控的各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小,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就一定能够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迎来春暖花开的美好明天!(作者系陕西省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