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依规,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
全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围绕支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议、预算调整的决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围绕办好“十四运”,作出关于支持服务保障第十四届全运会筹办工作的决议;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秦岭保卫战的决议、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决定,决定每年2月15日为西安生态日。
围绕对外开放交流,分别作出与9个国家的10座城市缔结为友好城市的决议,决定授予11位国际友人“西安市荣誉市民”称号,提升城市竞争力、吸引力、影响力。
积极回应民生期盼
五年来,先后作出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城市交通拥堵治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决议决定,推进医疗、健康、交通、教育、普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任免干部,组织任命人员同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任前表态、宪法宣誓。组织常委会任命的39名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市“两院”副职领导向常委会述职,强化任后监督,进一步增强干部的宪法意识、法治意识、公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