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2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成立五个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润泽担任组长,副主任卢凯、韩宝生、王凤萍、薛振虎、李宁君,秘书长韩强任副组长,对我市实施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7天时间里,执法检查组分别到鄠邑区、长安区、周至县、灞桥区、临潼区、蓝田县、高新区等涉秦岭区县、开发区进行实地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和法律法规测试等形式,深入了解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落实情况。
检查组指出,秦岭山脉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担负起秦岭保护的政治责任。要严格落实省、市《条例》责任清单和重点任务分工,对标对表、建立台账、逐项落实。要强化科技支撑,用好大数据智能化手段,持续抓好“数字秦岭”建设。要抓好农家乐、小水电站、污水处理、农村垃圾整治和退出矿山、峪口峪道生态修复,确保整治到位、修复到位、保护到位。要抓好省、市《条例》的学习宣传,使省、市《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依法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