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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出台《实施意见》

规范政府出资基金设立运营

来源:西安日报 日期:2025-12-15

12月12日,《西安市关于规范政府出资基金设立运营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旨在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出资基金管理体系,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该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实施意见》从实施分类管理、规范管理机制、提升“募投管退”全周期管理水平、完善投资环境与政策支持体系、优化绩效评价与激励容错机制、健全风险防控与监督体系等方面提出规范管理要求。

《实施意见》所指政府出资基金,包括西安市范围内通过预算安排或由国有企业发起设立及参与出资的股权投资基金,按照资金来源分为财政出资基金和国企出资基金。

根据基金功能性质和投资方向,按照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和功能投资“三分类”原则对全市政府出资基金实施分类管理。其中,创业投资类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重点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科技创新,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产业投资类基金重点在产业发展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围绕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投资产业链关键环节、延链补链强链等重点项目;功能投资类基金主要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用于支持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

存量基金应按照“三分类”原则,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整合重组,增强规模集合效应,更好服务全市重大政策目标和重点项目。

《实施意见》明确,建立由市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西安市政府出资基金议事协调工作机制,按照“统一分类、统一规制、统一投向、统一管理、统一风控、统一考评”的“六统一”原则,对全市政府出资基金实施统筹管理。

政府出资基金应聚焦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及产业强市目标,围绕支柱产业、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产业集群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数字经济以及文旅产业等方向进行布局。分类建立基金“白名单”项目库,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遴选标准并动态调整。同时,引导各类资源协同提供综合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