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于9月14日至16日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为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监督作用,市人大常委会现面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对发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违法问题及线索,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信函等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举报,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反映方式:1.电子邮箱:xardhjzybhc@xa.gov.cn;2.投寄信件:西安市凤城八路89号,西安市人大城建环资委环保处,邮编:7100213。举报电话:029-86782315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