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至4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静芝带领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市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润泽,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马希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宝生一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蓝田县汤峪镇文体中心、董岭农村文化礼堂、蓝田县图书馆,高陵区庙西村农村文化礼堂、何村文化馆分馆、高陵区文化馆,雁塔区红专南路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西安市群众艺术馆,碑林区仁厚庄社区自助图书馆,新城区解放门街道综合文化站,实地检查了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情况。随后的座谈会上,市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区政府、蓝田县政府分别汇报了贯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一法一条例”情况,并进行交流发言。
朱静芝对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一法一条例”宣传,进一步落实政府保障职责,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加快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步伐,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人才和基层队伍建设,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