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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落实措施

来源:市委办公厅 日期:2022-03-1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发〔2020〕10号)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陕西省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措施〉的通知》(陕发〔2021〕14号)精神,在更高起点、更高目标上推进新时代经济体制改革,有力促进西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落实措施。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坚持扩大高水平开放和深化市场化改革互促共进,以加快形成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引领,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奋力谱写西安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强大动力。

到2023年,市场体系基础制度进一步夯实,产权保护环境持续向好,各个要素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明显改善,市场主体满意度、获得感不断增强,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相关领域的短板弱项和难点堵点问题得到有效纾解。

到“十四五”末期,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政府作用更好发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推动我市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一)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落实西安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行动实施方案,开展陕西西安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引导市属企业从非主业中尽快退出,减少无序竞争和同质化经营,实施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指导城市建设、生态水务、轨道交通、航空产业、商贸物流等领域市属国有企业加快市场化转型,做强做优做大保障房、农业农村领域国有企业。到2025年市属国有企业85%以上资产集中在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先进制造业、医药健康、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领域。改组组建一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鼓励引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瞄准全市产业发展布局抢占产业制高点,盘活存量国有资本,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要求,指导条件成熟的市属国有企业“一企一策”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充分竞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出资企业,探索将部分国有股权转化为优先股,强化国有资本收益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骨干员工持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董事会规范建设。推行市场化选聘管理者,到2022年市属企业全面实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框架内,探索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更加市场化的差异化管控。

(三)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持续推进优质国有资产证券化,扩大可证券化资产规模,打造地方国有上市公司集群。积极培育市属企业上市后备资源,探索公共服务类和特殊功能类企业上市路径,支持有潜力企业境内上市与境外上市并举,到2025年新增上市公司3户,新增市值500亿企业3户,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提高30%。支持国有上市公司通过资产注入、收购兼并、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方式,提高运营质量,提升市值。支持持股比例超过50%的市属国有上市公司,适时引入持股5%及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

(四)全面落实自然垄断行业改革部署。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积极开展电力市场交易工作,鼓励和支持电力用户参与电力直接交易。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投资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油气储备库等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城市天然气管网等项目建设和运营。全面开展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专项治理行动,规范转供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建立转供环节监管长效机制。

(五)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优化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环境。支持民营企业通过上市、增发、配股、并购重组、发行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完善政府融资担保体系,积极推进“政银担”合作模式,充分发挥我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增信基金和中小微科技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风险自担的民营银行和相关非银行金融机构。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依法打击恶意拖欠账款行为,营造有利于化解民营企业之间债务问题的市场环境。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机制,畅通企业家提出意见建议渠道,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到2025年我市民营经济整体实力、创新能力明显提升,累计在册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超过300万户,“五上”内资私营企业争取达到8000户以上,有研发活动的中小微企业数量占比达到26%。

三、夯实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六)全面完善产权制度。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加快完成区县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产权,严肃查处各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落实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鼓励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集体成员身份确认、资产折股量化、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颁证,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开展重点领域和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专项保护行动,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推进西安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加快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清单代码,确保清单事项与行政审批体系紧密衔接、相互匹配。畅通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反馈渠道,及时发现、清理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八)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持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并重,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依托12345、12315热线,建立健全全市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通道和受理回应机制,及时查处行政垄断行为。强化公平竞争意识,加强竞争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弘扬公平竞争文化,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四、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九)推进土地要素高效配置。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支持高陵区开展新一轮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鼓励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开展“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分析工作,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扎实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任务,积极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土地资产处置,促进存量划拨土地盘活利用。健全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用地实报实销,土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重点区域、重大产业、重点项目,完善重点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

(十)引导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西安市户籍政策。实施“西安英才计划”,引入“人才+项目”评审机制,探索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遴选支持一批产业发展贡献突出、创新创业潜力大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落实税收、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等优惠政策。探索建立企业、社会组织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双向流动机制,畅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动渠道。优化国有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选人用人机制,深入推行国有企业分级分类公开招聘。支持科研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灵活的薪酬制度,指导科研事业单位完善内部绩效工资总量分配,允许对科研人员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

(十一)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紧扣国家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方向,用好企业上市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指导与支持,努力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到2025年全市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20家以上。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加强债券融资政策指导,鼓励企业运用各类债券融资工具发债融资。建立完善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支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提升重点领域金融服务能力。完善我市金融领域风险防控及舆情监测平台,构建常态化风险排查机制,加强金融风险分析研判和预警应对。

(十二)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加快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出台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政策包。探索建立硬科技技术要素市场,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科技成果挂牌交易平台。支持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和双创平台。完善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机制,开展新型研发机构认定评价工作。加快市场化、规范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设立技术转移部门,深入推进“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模式。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鼓励企业发布“揭榜挂帅”课题。出台西安市科研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科研经费“包干制”。深入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经验推广试点。到2025年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达到100家,引进培育市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50家,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1800亿元,西安硬科技技术要素市场成为链接全国技术交易市场和国际技术转移网络的具有平台辐射力的综合型平台。

(十三)培育壮大数据要素市场。全面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健全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和安全保护规范体系,推动公共数据开放流动,出台新一批数据开放目录。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持续开展数字经济试点示范工作,积极配合我省争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大数据要素市场及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到2025年全市数字经济规模达到7000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以上。

(十四)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提质增效。完善适应城乡消费需求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培育一批商品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品市场示范基地。完善市场运行和监管规则,加快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健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加强消费市场监管,建立健全消费维权体系和消费争端解决机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发展“互联网+流通”,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深入实施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加大龙头物流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推动现代物流业创新发展。

五、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提高经济治理能力

(十五)完善宏观调控机制。强化经济运行监测与分析,加强投资、消费、产业、区域、财政、价格政策协调配合,制定西安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做好稳就业工作,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积极搭建高效精准就业供需平台,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帮扶。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促进传统实物消费提档升级,挖掘培育新消费增长点,推动新兴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一批强基础、优结构、利长远的重大标志性工程项目。

(十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根据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程,加快推进我市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市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2022年全市基本建成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融资举债负面清单制,规范各级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健全政府债务统计监测制度,动态研判债务风险。有序推动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推进我市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强化平台功能,带动产业发展。有效利用专项债券政策支持我市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积极运用PPP模式推动项目建设运营,做好存量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出台西安市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措施,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

(十七)完善产业政策。实施积极的产业政策,促进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以基础能力建设和激励创新为核心的功能性、普惠化转变。围绕加快构建“6+5+6+1”现代产业体系,以新格局为引领,以集群共建为模式,健全产业发展支撑体系,优化企业发展基础环境,全力打造电子信息制造、汽车、高端装备等产业集群,促进产业扩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实施“1155+N”工程,全力推行“链长制”,围绕重点产业链“补链、强链、延链”工作,开展精准招商,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完善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政策,强化对技术创新和结构升级的支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技术创新平台,实施技术创新项目。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我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淘汰落后产能。力争到2025年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总产值超过1万亿元,形成6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新增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企业1000户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0%。

(十八)加快区域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健全常态化信息沟通、项目推进合作和政策协调机制,推进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取得新突破。强化苏陕交流,持续巩固苏陕协作成果。培育发展西安都市圈,提升引领辐射作用,带动陕北陕南发展,引领和支撑西部地区开发开放。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深入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加快完善西咸新区管理体制,支持西咸新区发挥国家创新城市发展方式试验区的综合功能。

(十九)提高园区发展质量。按照“一县一区、一区多园”的原则,对现有县域工业集中区进行优化整合,推动形成全市县域工业集中区之间优势互补、错位协同发展格局。鼓励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托管县域产业园区,推广“总部+基地”“研发+生产”“飞地经济”等园区合作模式。探索建立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跨区域流转和利益分享机制,鼓励招商引资项目在全市范围内有序流转,促进招商引资资源在全市范围内合理配置。引进培育一批龙头性、功能性平台企业,推动产业集聚和企业间相互赋能。支持物流园区建设,打造综合性专业性物流园区。

(二十)持续优化政府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所有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大力推进“照后减证”。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立健全审管联动联席会议机制,强化审管联动。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依托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其他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同步受理、数据共享。制定我市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完善数字政府建设管理体制,建设新型智慧大数据中心,优化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字信息技术与政府治理深度融合。深化“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建设西安市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应用系统。

(二十一)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建立信用监管新型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落实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工作机制。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深度融合,依托西安市“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进线上线下监管一体化。加强部门间涉企信息共享,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推动抽查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持续开展以食品、药品、疫苗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按照鼓励创新、平等保护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六、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二十二)健全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多措并举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实施农村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到2025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3万元。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通过调整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等方式,向企业提供年度工资增长水平参考,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劳动者薪酬水平。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建立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体现技术、知识、管理、数据等要素的价值,鼓励科研机构、高校扩大薪酬分配自主权,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创新岗位或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创新团队和一线优秀人才倾斜。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

(二十三)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推动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互补发展。到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77.59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步提升。持续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力推进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积极推动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不断优化失业保险制度,探索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改革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制度,优化低保审批流程,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完善儿童福利政策体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和残疾人帮扶制度。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出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扩大住房供给。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制度,加快建设“智慧公积金”。

(二十四)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提升农村、社区等基层防控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精准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建设,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做好传染病应急救治人员储备、流程储备和应急储备。加强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落实重大疫情医疗救治支付政策,及时将重大疫情诊疗方案中涉及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豁免制度。制定健全我市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施方案,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发挥财政性资金引导作用,激发企业投资积极性,吸引社会资金投向储备设施建设。

七、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

(二十五)拓展对外开放新通道。积极对接国家开放战略,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主动参与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协同协作。高质量建设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持续拓展“+西欧”集结体系,加快西安铁路口岸与综合保税区一体化进程,加强与沿海沿边港口和口岸合作,构建多式联运通道体系,到2025年陆港集装箱吞吐量达到40万标箱。支持西安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做大做强临空产业。提升国际航线通达性,完善优化国际航线布局,加快开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城市直达航线,积极拓展中亚、西亚航线,强化中东欧、西欧、澳洲航线网络。探索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中欧班列“长安号”数字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二十六)创新贸易发展新模式。紧紧围绕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改革、“一带一路”人文与经贸交流等方面开展改革创新,深化与自贸协同创新区合作,促进区域协同发展。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与综合保税区融合发展,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探索更高标准的通关一体化改革,对东部转移企业按所在地区海关信用等级实施监督。推进西安市、西咸新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高水平建设西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中欧班列跨境电商集结中心,积极发展丝路电商。推进高新区、经开区、阎良区(航空基地)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国际港务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市场采购、保税维修、离岸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更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建立健全境外安全保障体系。到2025年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4500亿元。

(二十七)健全外商投资服务新机制。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到2025年实际利用外资达到100亿美元。推动服务业、制造业、农业扩大开放,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完善西安市服务业改革开放发展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健全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落实招商优惠政策审慎承诺和刚性兑现制。加快建设“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建立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保护外资合法权益。

八、强化法治保障,完善制约监督机制

(二十八)健全市场经济执法司法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公示、记录、审核各环节工作机制,加强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优化执法力量配置,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健全市场主体间产权纠纷的公平裁判机制,准确界定产权关系,合理划定责任财产范围,重点解决国有资产流失,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产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涉案财物审查和管理机制。对涉企冤错案件,特别是历史形成的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及时予以纠正。

(二十九)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着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审计监督体系,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

(三十)完善发展市场经济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作用,聚焦工程建设、矿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违反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利用项目决策、干部人事、审批监管、资金拨付、执法监督等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围绕权力运行各环节,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加快推动重点领域制度机制改革创新,坚决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斩断利益输送链,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推动实现执规执纪执法贯通,促进各环节监督协同发力。

九、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三十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意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过程,体现在改革举措制定和改革实施推进等环节,把牢政治方向,保持改革定力,确保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三十二)抓实改革任务落地。各有关单位要立足实际,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在精准施策、精准落实上下功夫,持之以恒地做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各项工作,确保改革目标实现。要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发挥试点示范作用,加强改革经验总结推广,适时推出一批“小切口、大作为”的改革举措。

(三十三)完善改革激励机制。注重在改革一线发现和使用干部,落实改革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加强对改革典型案例和创新实践的宣传报道,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