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明两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全市“三农”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全面贯彻中、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五个美丽”建设为统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2020年顺利实现既定目标。
一、持续精准发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持续保持帮扶力度。深入推进“十百千万”产业扶贫工程,确保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条件的低收入户至少有一个中长期稳定增收产业。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工作,完善电商发展奖励激励措施,建立县、镇、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培育电商示范镇5个,电商示范村15个。移民搬迁再提升,按照“社区管理房和人,原籍管理地和林”的原则切实加强搬迁群众后续服务,做好社区配套建设和产业发展,有劳动能力的搬迁户至少落实1人就业,全面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旧宅腾退工作。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帮扶政策,多渠道推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鼓励贫困群众自主创业,确保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完善和优化“1+N”新型救助体系,实现困难群体应救尽救。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制度,全面落实从学前一年到大学的精准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失学辍学。稳步实施健康扶贫疾病预防措施“八大行动”和重大传染病专病专防策略,全面落实地方病防控、救治措施。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再贷款管理,落实区县政府风险防范化解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扶贫扶志行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每年预算按照不低于中省增长幅度安排。全面巩固提升“3+X”帮扶体系、加强苏陕扶贫协作。夯实各级脱贫责任,完善督查考核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抓好各类反馈问题整改,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二)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紧紧围绕三年行动方案,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抓好现有政策措施落实,既不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降低标准、影响脱贫质量,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2019年完成周至县脱贫摘帽省级第三方专项评估检查和国家抽查工作,做好新阶段全市巩固提升和防止返贫工作;2020年剩余户实现全部脱贫,全面做好国家普查各项工作。
(三)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对仍在脱贫攻坚期内的摘帽县、退出村、脱贫户,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不摘”原则,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效。严格落实渐退帮扶制度,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努力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群体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健全完善“一平台四系统”脱贫攻坚大数据扶贫预警监测体系,为防止返贫提供数据支撑。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发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努力建设富裕乡村
(一)确保粮食蔬菜生产。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全面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大力推广粮食绿色高质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标准化生产技术,推进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实验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广机械深耕、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技术,调整优化粮食作物布局结构,加大高品质品种选育推广力度,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夯实各级行政领导的主体责任。加快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扩大设施蔬菜面积,增强淡季蔬菜供应能力,全年蔬菜生产面积稳定在100万亩左右,产量稳定在300万吨以上。严格防范“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和新的违法用地现象。
(二)做大做强特色农业。按照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形成以粮、果、菜、畜和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六大产业为重点,以一区三带七板块(一个核心区、三条产业带、七大板块)为总体布局,推进我市特色农业粮食绿色示范、设施蔬菜扩建、果业提质增效、优势畜牧提升四大工程实施力度,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产品。结合我省“三年百市”品牌营销行动,借助会展、网络媒体平台,宣传推介我市名特优新农产品,提升周至“中国猕猴桃之乡”、鄠邑“中国户太葡萄之乡”、阎良“中国甜瓜之乡”、灞桥“中国樱桃之乡”、临潼“中国石榴之乡”、蓝田“中国核桃之乡”等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广生态循环农业,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加快农业标准制定修订步伐,做好“三品一标”认证和证后监管工作,积极培育农业精品名牌,全年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7.2%以上。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2019年认定市级现代农业园区15个以上。
(三)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田园综合体、农业公园和农业特色小镇建设,重点扶持阎良羊乳特色小镇和高陵创想小镇建设。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体验农业、乡村民宿、森林康养等乡村旅游业,重点培育和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村。加快实施民宿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建设,创建一批精品民宿。加快完善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培育壮大农村电商市场主体,打造畅销全国的西安网销品牌。
(四)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强资金引导和政策扶持,重点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行业领军企业。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原料生产基地、科研开发、生产加工、营销服务一体化经营。拓展粮食主食化加工市场,延伸果品中高端加工产品链。支持企业、合作社引进智能选果线,实现果品分级分质销售。持续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创建和培育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鼓励乡村特色手工业发展,大力挖掘农村能工巧匠,培育和扶持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引导适宜产业向小城镇集聚发展,支持企业在乡村兴办生产车间、就业基地,增加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
(五)强化农业科技支撑。统筹农业科技资源,鼓励农业科研推广单位与高校、院所组建全产业链科技创新战略联盟。围绕主导产业及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建设市级农业科技创新园,深入推广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组建贫困村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引入项目管理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开展优质绿色高效技术进村入户。建设市级提质增效科技示范基地,建立健全综合性农业科技示范服务平台。以培养能干、能讲、能写“三能型”农技人才为目标,大力开展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全年培育各类农业技术人才10万人次。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加快智慧农业建设。
(六)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行动,实施龙头企业壮大、家庭农场培育、农民合作社提升、社会化服务组织孵育四大工程,继续支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百强社和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发展。鼓励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回乡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对接联合、互助合作、订单协作。探索建立服务组织名录管理制度,强化动态监测,促进规范发展。2019年新培训职业农民2000人,培育家庭农场100个,认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家,评选市级十佳优秀示范合作社10家。
三、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努力建设宜居乡村
(一)加强乡村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以镇(街)为单位,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四种类型,合理确定本区域村庄布局。按照“多规合一”编制思路和“五个美丽”编制标准,坚持美化与保护乡土风貌相结合、保护与建设并重,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坚持土地集中、集约利用,综合产业发展、民居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探索推行乡村规划师制度,突出关中民居特色、一村一品,编制好村庄建设规划,打造各具特色、不同风格的美丽村庄。2019年全市开展村庄规划新编144个,修编518个,全市村庄规划完成率达到100%;2020年开展规划实施效果评估。
(二)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深入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导向,以农村“新三大革命”(垃圾革命、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以村庄清洁行动为先导,以领导包村创建示范为抓手,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百村示范”步伐,带动“千村整治”整体推进,实现村庄环境整洁干净有序,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民健康与环境意识普遍增强,夯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2019年建成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300个,整治提升1400个;2020年建成示范村400个,整治提升1700个。
(三)扎实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美丽乡村建设“7+2”联系制度,按照“串点成线、连线成片”的思路,围绕环山路沿线、旅游景点周边和重点交通干线,通过深入挖掘村庄历史人文元素,塑造特色风貌,完善村庄基础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深入开展美丽村庄创建工作。2019年创建80个美丽村庄,确保到2020年底,全市美丽村庄数量不少于320个。
(四)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和农膜、秸秆资源化利用工程。到2020年,全市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严格乡村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理,推动河湖长制向农村延伸。2020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万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域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从严保护秦岭区域林草资源,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建立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加强重金属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明确镇(街)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组建相关工作机构,确保责任清晰。实施区(县)、镇(街)、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监管,推进环境监管区域全覆盖。
四、全面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设幸福乡村
(一)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对标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2019年完成全市农村饮水工程三年滚动计划需巩固提升项目的4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2020年完成全市农村饮水工程三年滚动计划需巩固提升项目的30%,自来水普及率达97%。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推进县乡公路改建、通村公路“油返砂”路段整治、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继续开展示范县创建。积极推广农村公路“路长制”,健全实施“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长效化养护工作机制。系统推进农村电网改造提升工程,到2020年底前,全市农网供电可靠性达到99.8%。完善路灯管护机制,确保出村路和村内街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5%。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向农村延伸,开展贫困地区电信普遍服务优化提升行动。落实中省降费政策,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制定扶贫优惠资费政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降费工作。
(二)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做好农村地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落实好乡村教师待遇和生活补助政策,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健康村庄示范建设,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加强镇(街)、村(社区)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强化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扎实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健全镇(街)、村(社区)两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大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倡导优生优育,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稳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9%以上。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优抚安置制度。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三)全面繁荣乡村文化体育事业。按照“四有”要求,构建以区县重点文化设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村文化礼堂为主阵地的农村新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工程,到2020年,区县文化馆、图书馆全部达到文化部等级评估三级以上标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百分之百达标,文化礼堂完成241个试点建设。围绕“15分钟健身圈”,积极开展“一区县一体育品牌”创建活动,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体育品牌赛事,带动农村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加大农村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力度,到2020年每年实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不少于140个。
(四)推进乡村“一网通办”。深化西安政务服务网镇(街)、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完整、准确发布基层政务服务信息,2019年底前,实现西安政务服务网基层站点全覆盖。推进“一网通办”平台系统向基层延伸,加强与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卫生计生等信息系统的深度融合,打造一站式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和综合自助服务终端机,推广政务服务跨级联办、网上代办。
五、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努力建设活力乡村
(一)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平台应用。有序实施承包地“三权分置”,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编制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通过鼓励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建立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市内调剂机制,所得收益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和支持乡村振兴。调整新兴产业用地规划空间布局,探索农村建设用地指标“点状供地”机制。
(二)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及时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进一步加强镇(街)村(社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活动,切实解决好产改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董事长、监事长及管理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提高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集体林管护改革成果。
(三)积极推进“三农”金融改革。支持金融机构优化涉农信贷审批流程,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支持“一村一品”、特色农产品、乡村新业态等重点领域的发展,争取实现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支持涉农担保机构在市县两级设立分支机构,构建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合理分险的银担合作机制,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为主业,不断提高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和占比。根据中省相关政策和财力情况,探索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机制,落实财政对担保费率的补助政策。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深入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价,探索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级,不断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六、全面完善乡村治理,努力建设和谐乡村
(一)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开展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活动,以县为单位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空壳村派出第一书记,并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重点村、社区拓展。加大从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伍军人、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力度。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常态化机制。加大从青年农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健全县级党委抓镇(街)促村(社区)责任制,县镇(街)党委要定期排查并及时解决基层组织建设突出问题。坚持“届中积极推进,换届大力推行”的原则,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力争2019年、2020年各涉农区县、开发区“一肩挑”比例每年提高7个百分点,2021年村“两委”换届期间,除个别暂不具备条件的村之外,全面推行“一肩挑”。积极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高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加强党支部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
(二)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通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农民能力。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保障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确保村级公共服务正常运行和维护。进一步明确村干部补贴的范围和标准,建立村干部民主测评与工资待遇相挂钩的激励机制,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增强村级基层组织自治能力。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引导机制,持续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创新农村建设管理方式,规范和缩小招投标适用范围,简化审批程序,为农民参与建设和运营管理创造条件。以区县为单位,修订完善村级事务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程序。区县、镇街两级要指导行政村做好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推广蓝田县“立约、传约、践约”做法,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褒奖惩戒作用。
(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为载体,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以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媳妇、好公婆”等评选宣传活动,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扎实开展农村移风易俗工作,部门联动,推动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道德评议会更好发挥作用,大力整治大操大办、天价彩礼等婚丧陋习,以及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倡导喜事新办、厚养薄葬等时代新风。积极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省级试点工作,蓝田县要高标准完成试点任务。
(五)加强平安乡村建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严厉打击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向农村渗透。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盗抢骗、入室盗窃等刑事犯罪。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农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强化治保巡防,推进群防群治,加强农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等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不断完善镇(街)村(社区)综治维稳中心、“雪亮工程”建设,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能化、信息化。
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一)切实落实领导责任。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镇抓落实的农村工作机制,落实市、区(县)、镇(街)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实施市、县(区)、镇(街)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职能和目标任务,严格督查考核,确保 2020 年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切实落实“四个优先”要求。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按照“三项机制”要求,注重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把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选任到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把优秀村干部选拔到镇(街)和县级部门任职,把有农业职称的干部补充到农业各部门。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根据相关政策和财力情况,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长效机制,合理划分涉农领域财权与支出责任。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
(三)打造“三农”工作铁军队伍。健全“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制定关爱激励政策。深入推进“讲政治、敢担当、转作风”专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建设作风过硬的“三农”干部队伍。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清理规范各类检查评比、考核督导事项,让基层干部把精力集中到为群众办实事上来。建立县域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和农村实用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把农村实用人才纳入各级人才培养计划予以重点支持,通过在岗学历教育、职称评定等多种方式,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对做出贡献的各类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当前,我市“三农”工作正处在追赶超越的加速期,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中心目标,真抓实干,奋发作为,努力开拓“三农”发展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