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委宣传部、教育局,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教育部门,市属各高校,市级机关各部门党组织:
根据中央部署,为推动广大师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编写制作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以下简称《三十讲》)课件。《三十讲》课件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涵、基本要求,采用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多种表现形式,分30个专题进行精心设计制作,内容丰富,观点准确,贴近师生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理解和把握。目前,《三十讲》课件在人民网、新华网、求是网、中国文明网及教育部网站均开设了学习页面,提供免费下载。为更好发挥《三十讲》课件的理论学习辅助作用,按照中央宣传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课件学习使用工作的通知》(中宣办发〔2018〕47号)和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课件学习使用工作的通知》(陕宣发〔2018〕37号)要求,现就学习使用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1.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时,把《三十讲》课件作为重要参考资料。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时,要把《三十讲》课件作为教学培训的重要教辅材料。
2.各区县委宣传部,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理论和形势政策宣讲时,要指导基层理论宣讲工作者运用好《三十讲》课件,把课件作为重要宣讲材料和辅助载体,把课件内容充分吸收转化到宣讲报告中去,切实增强理论宣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收力、感染力。
3.市属高校要把《三十讲》课件作为广大师生特别是高校思政课教师进行理论学习的重要辅助材料,在教案编写、课堂教学、课外辅导、学生自学中参考使用,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