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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市纪委 日期:2020-05-1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长安区大兆街道重点项目办公室主任蒋永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蒋永红收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中华香烟4条、“国窖1573”白酒4瓶,礼金1万元。201810月,蒋永红收受某公司项目经理赠送的“感谢费”5万元用于个人消费。蒋永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1月,蒋永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高陵区发改委原副主任潘江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品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潘江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KTV娱乐、酒店住宿消费等共计19次,价值人民币17999元;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茶叶3盒,价值人民币600元。潘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11月,潘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3.蓝田县厚镇水洼村原村委会主任贺哲民违规公款消费问题。20155月至20184月,贺哲民以公务接待、工作用车等名义,违规在村账报销就餐、烟酒、礼品以及加油等不合理支出票据共计25574元。20199月,贺哲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规报销费用退回村账。 

  4.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郭晓鹏违规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问题。2015年至2018年,经郭晓鹏同意,该公司工会先后三次组织职工开展游泳兴趣小组活动,违规办理了6张健身卡、游泳卡,共计在工会经费中报销费用79450元;违规购买篮球服42套,共计报销费用69935元。201911月,郭晓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清退。 

  以上案件再次警醒我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切实做到自警、自醒、自重。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既要带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负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抓严班子、带好队伍,树立新风正气。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深挖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收送礼金问题工作成果,深化治理违规配备公务用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旅游、楼堂馆所违规问题。下大力气整治吃喝风、送礼风、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老问题,严防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问题。要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坚持完善和严格落实节日提醒、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紧盯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和掌握人、财、物使用和审批重点环节,加大整治力度。要进一步健全通报曝光工作机制,定期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提升警示教育效果,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