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共建文明健康城市”为主题,把整治环境脏乱差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任务,把乡村人居环境集中治理作为文明村镇创建的着力点,把创造有益于健康卫生的单位环境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把引导家庭成员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作为文明家庭创建的重要内容,把引导青少年养成文明健康的行为举止作为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减少疫病传播途径,打造宜居生活环境,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整治环境脏乱差
1.开展环境卫生提升。对全市城区道路、街头广场进行冲洗和消毒,达到路面见本色、无垃圾、无积尘、无灰带。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农贸市场、交通场站、公园广场、景区景点等区域为重点,开展卫生死角“大整治、大清理、大扫除”活动。(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县、开发区)
2.擦洗维护“城市家具”。按照“谁设置、谁管护”的原则,对照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拆除违规设置的“城市家具”。擦洗维护广告牌匾、城市雕塑、交通标识、公交站牌、隔离栏、路灯杆等公共设施,拆除废弃、毁损和违规设置的公共设施,粉刷、维修破旧的公共设施。(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县、开发区)
3.整治市场环境卫生。以集贸、农贸市场为重点,全面清理市场所有摊位及周边环境卫生,加强市场内公厕、水池、垃圾桶、活禽宰杀点等基础设施的清扫保洁和消毒,及时密闭收运垃圾。发动商户清理摊位内外卫生,清除积存垃圾,确保市场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区县、开发区)
4.清理规范环境秩序。全面清理流动占道经营,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经允许的临时出店(占道)经营行为,着力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督促沿街单位拆除、挪移在道路或广场上擅自设置的隔离栏、隔离桩、隔离墩等隔离设施。加大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力取缔擅自设置的停车场及其附属设施。(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县、开发区)
5.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加大监督和执法查处力度,切实从源头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严格执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要求,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县、开发区)
(二)集中治理乡村人居环境
1.整治村庄环境卫生。广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卫生死角,排查整治村内外垃圾乱堆、污水横流、乱涂乱画、乱堆乱放、设施破损、畜禽粪污满地等影响村容村貌的问题,达到村民院落和村内道路、公共区域清洁干净、整洁有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扶贫办,各涉农区县、开发区)
2.实施农村垃圾革命工程。以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为基本模式,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技术,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弃物。到2020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垃圾分类覆盖率今年底前分别达到90%和50%。(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涉农区县、开发区)
3.实施农村污水革命工程。推广低成本、低能耗、少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制定出台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农村污水处理方案,分类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到2021年,全市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和有效管控的行政村比例分别达到70%和30%。(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涉农区县、开发区)
4.农村厕所革命工程。按照统筹规划、协调发展、重点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到今年底,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12.5万座,应改厕所全面完成。(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各涉农区县、开发区)
(三)打造干净健康卫生的单位环境
1.开展卫生单位创建活动。将文明单位创建与卫生单位创建有机结合,引导各级各类文明单位承担起清洁环境卫生、树立行业新风的责任。(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文明办,各区县、开发区)
2.打造整洁健康环境。常态化开展室内外环境保洁,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完善卫生长效管理制度,美化净化单位内外部环境。落实《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提倡和鼓励创建无烟单位。紧密围绕我市防疫工作,督促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安全管理制度,营造和谐包容的单位文化,以千千万万个干净整洁的“小环境”构建美丽和谐的社会“大环境”。(责任单位: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四)推广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1.建设健康家庭。引导家庭成员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积极参与文化体育活动,定期体检,了解慢性病、急性传染病预防知识,掌握必要的育儿、老年人照护、灾害逃生、家庭急救等知识和技能。引导家庭成员树立现代健康观,保持良好的心理素质,锻炼良好的身体素质,修养优良的道德素质,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家庭关系融洽,邻里和睦相处。(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卫健委、市红十字会,各区县、开发区)
2.建设健康社区。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引导居民养成“三减三健”等健康生活方式。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和慢性病患者为重点,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社区宣传教育,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引导家庭成员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从房前屋后做起,自己动手净化绿化美化家庭、院落和社区公共空间,维护公共卫生。(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妇联、市卫健委,各区县、开发区)
(五)提升青少年健康素养
1.引导青少年养成文明健康的行为举止。在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普及健康生活的科学知识,提升学生健康素养。加强校园环境治理,打造干净整洁的宿舍、食堂、校园。开展心理健康主题活动,提供心理咨询帮助,帮助青少年培养健全人格和良好心态。组织“小手拉大手”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带动家长主动践行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区县、开发区)
2.建设健康学校。建立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开展学生体质监测,建立师生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机制。建设健康食堂,保障师生食品安全。围绕师生主要健康问题,实施校园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和地方病预防控制,开展预防近视、肥胖、龋齿等行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区县、开发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委、开发区文明办要提高思想认识、找准工作定位,把爱国卫生运动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点内容,积极发挥文明委统筹协调的工作优势,主动和爱卫办加强联络沟通,梳理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切实抓好相关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检查督导。市委文明办将把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要求纳入文明城市和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测评考核指标,并作为季度和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业务工作考核项目,按绩效评优打分,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评成绩。市委文明办将联合市爱卫办不定期对全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对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示范引领。全市各级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要带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任务,积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各区县委、开发区文明办和爱卫办要及时发现树立工作典型,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经验交流会和表彰会,更好地推动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区县委、开发区要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载体,深入开展“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革除各种危害健康、污染环境的不文明、不卫生行为,树立讲文明、讲卫生、防疾病的良好习惯。市属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主阵地作用,及时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我市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工作内容和成效,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