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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推荐陕西省第六届道德模范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市委宣传部 日期:2020-09-09


各区县委、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门)、文明办,各区县、开发区总工会、团委、妇联,市级有关部门办公室: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和省妇联《关于评选表彰陕西省第六届道德模范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展现“尚德西安”道德实践工程建设成果,推出更多更高层级的先进人物,现就推荐陕西省第六届道德模范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向省上推荐一批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大的道德模范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战“疫”的英雄人物,充分展示我市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为实现追赶超越目标、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注入强大榜样力量和丰润道德滋养。 

  二、组织领导 

  推荐工作在市委文明委统一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组织实施,成立西安市评选推荐“陕西省第六届道德模范”活动组织委员会。市组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成员由相关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并下设市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处,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 

  三、奖项设立 

  陕西省第六届道德模范分为 “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西安市将向省上推荐10名候选人,对未当选陕西省第六届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选人,全省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将授予陕西省道德模范提名奖。 

  四、推荐范围 

  1.凡西安籍或在我市生活、工作、学习1年以上的外市籍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被推荐为候选人。 

  2.往届省级以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时代楷模”“大国工匠”“三秦楷模”“三秦工匠”,以及省级以上“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向上向善好青年”“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抗疫先进典型”等荣誉获得者可优先推荐。往届省级以上道德模范不再推荐。 

  五、推荐条件 

  1.陕西省道德模范的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家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优秀传统道德所涵盖的日常行为养成上事迹突出,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无违法违纪记录。 

  2.陕西省道德模范的分类条件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嬴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在业内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在养老抚幼事业中倾情奉献,对待孤寡老人富有爱心,群众广泛颂扬。 

  六、推荐程序 

  1.候选人遴选推荐。各区县、开发区文明办和市级各部门要对照推荐范围,精心遴选推荐人选,各推荐每类候选人1-2名,经本区县、开发区文明委审定,推荐报告加盖区县、开发区文明委公章,推荐表加盖各区县、开发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委、团委、妇联公章;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各推荐1-2名候选人,需经党委(党组)研究审定后,在推荐报告和推荐表均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后报组委会办公室。 

  2.广泛征求意见。对拟推荐候选人必须征求所在单位或社区(乡镇)意见,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拟推荐候选人是党员或公职人员的,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检察、公安、法院等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必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法院等部门意见;见义勇为类别的,必须经本辖区政法委同意方可上报,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3.组织专家评审。由市组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市人大代表5人、市政协委员5人、往届全国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各3人、专家学者4人、新闻工作者4人,共30人组成专家评审组,审核评选出我市10名陕西省第六届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 

  4.进行集中公示。在西安日报、西安文明网、西安发布对我市拟推荐的陕西省第六届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对于公示中发现的问题或线索,将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候选人事迹真实,经得起检验。 

  5.组织审定上报。我市拟推荐为陕西省第六届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由市组委会办公室报请市委文明委领导审定后,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把评选推荐陕西省第六届道德模范候选人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推出更多更高层级的先进人物,彰显我市丰厚道德底蕴和良好城市形象。 

  2.严谨有序推荐。要坚持标准从严、优中选优、公正推荐,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查、遴选上报等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推荐出的道德模范候选人看得见、过得硬、立得住,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3.严格材料报送。每名候选人按推荐类别分别填报《陕西省道德模范推荐表》,其中事迹简介篇幅控制在500字左右,照片统一使用2寸(不小于2M)红底免冠彩照(着职业装或正装);另附15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按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