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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 学习 宣传 争做西安市新时代好少年”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委宣传部 日期:2020-09-09

 

各区县(开发区)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广播电视台: 

  根据省委文明办等四部门的统一安排,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寻找、学习、宣传、争做西安市新时代好少年”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广大青少年身边先进典型的榜样力量,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推选对象 

  凡户籍在西安市的10—16岁少年,均可参与。 

  三、推选条件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爱党爱国、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勤学善思、创新创造、自强自立、热爱劳动、保护环境、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赢得社会关注和积极反响,事迹生动感人,充满时代气息,能彰显西安新时代好少年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精神风貌的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 

  四、活动安排 

  1.区县推荐。4月10日前,各区县、开发区由文明办牵头,联合教育、团委、妇联,在广泛推荐评选的基础上以区县、开发区文明办的文件向市委文明办推荐2-3名候选人。推荐材料:“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个人简介(50字)、事迹材料(1500字)和1寸免冠照片、生活照(电子版)各一张。 

  2.网络评议。4月20日至4月25日,将2020年度西安市“新时代好少年”候选人事迹在西安文明网、文明西安微信公众号、西安eTV、西安教育网进行展示,各区县、开发区发动中小学生积极参与评议投票。评议点赞的结果将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3.评选表彰。5月15日前,经相关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群众评议、组织审定,向社会公布2020年西安市“新时代好少年”人选。拟在“六一”儿童节前,举办颁奖典礼,进行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评选新时代好少年活动是《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重要内容,各区县、开发区要精心组织,形成合力,广泛宣传,扎实推进,确保全市中小学校100%参与。 

  2.严格把关、好中选优。要坚持评选标准,严格审核推荐程序,切实把表现突出和事迹感人的好少年推选出来。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核实信息,清楚事迹脉络,杜绝“人情”“关系”,确保当选的“新时代好少年”能经得起实践和群众检验。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市级新闻媒体要开设专版、专题、专栏,创新宣传手段,充分展示“新时代好少年”的事迹和风采,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