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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文明办关于开展志愿服务引领城市文明十项专题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委宣传部 日期:2020-09-09

 

各区县委文明办,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党(工)委文明办,市级各部门办公室: 

  2020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命名表彰年。为全面改进志愿服务工作,直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志愿服务引领城市文明十项专题活动,集中力量,背水一战,确保今年志愿服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为我市迎接十四运召开、展示文明新形象、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一、总体思路 

  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要求,着眼全运会志愿服务需求,综合统筹人力、物力等各类资源,查漏补缺、全面整改、强化短板、提升弱项,确保志愿服务在辐射范围、服务水平上实现新突破,形成品牌效应,引领城市文明。 

  二、主要内容 

  志愿服务引领城市文明十项专题活动,坚持以广大群众需求为导向,依托志愿服务站点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以《“暖阳在XIAN”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方案》(市文明办发﹝2020﹞1号)为基本发力点和切入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切实解决广大群众日常生活的实际困难,实现文明城市共建共享的目的。 

  1.开展“暖阳在XIAN”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认真贯彻《“暖阳在XIAN”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方案》,积极落实志愿服务相关经费保障、委托第三方开展活动等要求,切实做好空巢老人常态化关心关爱服务工作,在全省打造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西安品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开发区) 

  2.开展“防疫入户、对接需求”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在做好个人防护安全的前提下,有序走进社区、走进楼栋、走进居民家庭,积极宣传科学防控疫情、绿色健康生活及创建文明城市知识等,了解居民家庭情况及家庭成员对志愿服务的需求和建议,梳理服务项目,建立供需档案,制定具体方案,扎实开展活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区县、开发区) 

  3.开展“喜迎十四运、争做文明西安人”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以迎接十四运为契机,开展宣传践行文明行为规范、文明交通、文明观赛、文明旅游、应急救护等教育实践活动;发挥窗口服务行业的示范作用,倡导微笑服务,争当热情好客东道主,在全社会形成迎全运、讲文明、树新风的浓厚氛围,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贡献力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卫计委、市红十字会,各区县、开发区,各窗口行业单位)  

  4.开展“安全出行、让出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走上街头,积极开展文明引导、不文明行为劝导活动,不断提升文明交通意识;重点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乘车跟我排”等活动,创建文明交通示范路口、路段和公交站点,倡导文明出行、绿色出行,打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市轨道交通集团、市城投集团,各区县、开发区) 

  5.开展“常态义诊、幸福全家”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专业医护志愿组织和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咨询和义诊服务,引导居民树立健康观念,培养健康行为,提高健康素养。(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红十字会,各区县、开发区) 

  6.开展“周末哪里去、一起做公益”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文明城市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每周利用周末等闲余时间,深入居民楼院、社区周边、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区、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集中开展卫生清洁行动等公益活动,美化居住环境,着力改变“脏、乱、差”现象,坚决制止乱扔垃圾、乱贴乱画等现象,重建干净整洁、宜居优美的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行业系统单位,各区县、开发区) 

  7.开展“情暖古城、扶贫帮困”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尤其是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走进社区、福利院、建筑工地等单位,常态开展帮扶贫困人群、关爱留守儿童、残疾人、空巢老人、农民工等帮扶志愿服务活动,为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送温暖、送文化、送欢乐,让志愿服务温暖弱势群体心灵。(组织企业及爱心人士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组织志愿者责任单位:其它各部门、各单位,各区县、开发区) 

  8.开展“青山绿水、生态西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以“保护环境、爱护秦岭”为主题,积极开展节能节水、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废物利用、绿色出行等环境保护宣传、倡导、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推进生态西安建设。(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各区县、开发区) 

  9.开展“科普扶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法律志愿者、科普宣传志愿者以讲座、座谈的形式,不定期上门在社区传播法律、科学知识,免费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司法局,各区县、开发区) 

  10.开展重点工作、重要节日现场志愿服务活动。围绕5·1劳动节、国际环境日、消者权益费日、志愿者日等重要纪念日,开展现场相关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开发区)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志愿服务活动融入城乡社区治理,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安排和制度设计,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关于对志愿服务的要求(见附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努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展。 

  2.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树立“人人都是志愿者”的服务理念,积极发动广大党员干部、“五老人员”、大中小学生、“上班族”、文明家庭成员等人群力量,采取错时、设立责任岗、亮牌服务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群众广泛参与。 

  3.加强动态检查考核。目前,志愿服务工作已进入一个全面加强提升的关键时期,各区县、开发区及市级各部门、行业系统各单位务必迅速行动,按照周周有活动、月月有提升的要求,确保各项任务点上有实质性突破、面上有强烈反响。市委文明办将建立动态检查考核机制,及时跟进督导督查,对工作不主动、不积极、行动迟缓的区县、开发区或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4.宣传反馈活动情况。请各区县、开发区及市级各部门、行业系统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将各自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方案及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委宣传部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指导处;从即日起,每周一报送上一周活动情况小结(含照片)。市属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全市志愿服务开展情况,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