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命名表彰年,也是我市高标准、高质量打赢“全国文明城市”荣誉保卫战最关键的一年。为贯彻落实《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西安市中心城区交通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市办字〔2020〕9号)要求,深化提升“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行动,切实夯实责任,有力推进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迎接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召开营造文明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开展西安市2020“迎十四运 创文明城”城市文明交通提升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扣中共中央、国务院《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工作部署,围绕中央文明办印发的《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相关指标,落实《西安市中心城区交通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工作要求,抢抓承办十四运重大机遇,以全面深化提升10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在巩固前期“车让人·人守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文明交通实践活动效果,从根本上扭转不文明交通现象,擦亮西安“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排头兵”品牌,有力提升西安文明城市形象。
二、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开展城市文明交通提升行动各类实践活动,使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知晓率进一步提高;通过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形成自觉遵章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通过严格规范执法,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更加安全、畅通、有序;通过综合施策和典型引领,使“车让人·人守规”活动扎根人心。
三、工作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不断拓展创新宣传,提升教育引导互动力度。
1.举办“文明交通与我同行”主题宣传作品征集系列活动。联合西安日报社等主流媒体面向社会征集制作公益广告和各类宣传创意作品;探索、开发相关文创产品及衍生品,丰富宣传教育途径,打造多元化的品牌形象,推广宣传,使文明礼让之风融入日常、扎根人心。
责任单位: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广播电视台,各区县和开发区
2.开展“文明交通·全民共创”主题活动。在广泛宣传基础上,以中小学生、快递从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群体,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开发区要指导各社区继续用好道德讲堂、市民学校等场所,采取有创意、更新颖的教育形式,让广大市民参与各类文明交通实践行动,提高遵守交通规范的意识和自觉行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总工会、市住建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交警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和开发区
3.开展“2020文明交通随手拍”、“100个温暖瞬间”等活动。联合有关部门通过企业赞助、公益捐助等多种方式设置奖项,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主动践行,促进人车互动、树立文明风尚、营造礼让氛围。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广播电视台,各区县和开发区
(二)继续实施严查严管,助力创建成果的巩固深化。
4.持续开展常态化交通违法整治和城市交通环境治理。公安交管、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大对智能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的运用,提升执法效能,推广可查缉多种违法行为的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移动式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设备,不断扩展非现场执法覆盖面,严厉查处斑马线前车不让人、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局
5.持续开展机(电)动两三轮车、四轮低速电动车整治工作。加大对主要路段非机动车走高架桥、下穿隧道、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违法带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及时纠正和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文明出行。严查“黑摩的”占道聚堆揽客等违法行为,成立专项整顿组,常态化开展整治工作。公安交管部门要牵头制定集中整治方案,确定工作细则,明确具体管理处罚措施,制定时间表和进度单,增大曝光、通报和处罚力度,切实改善城市道路通行秩序和通行效率。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局
6.尽快确定主要交通路口实地考察测评点位。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相关点位要求,交警部门尽快确定40个示范交通路口作为重点打造和创文测评实地考察点位上报,落实专人专责,随时、随机接受创文督导实地暗访巡查及交警指挥中心现场监控测评打分,定期通报排名、追查问责,确保正式测评时必查项目不失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
7.坚持违法信息抄告制度。继续实施“车不让人”违法信息抄告制度,持续管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党政机关干部职工私家车,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等重点车辆。
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直机关工委、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城投集团,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广播电视台,各区县和开发区
(三)认真统计查缺补漏,提升交通管理的精细运作。
8.加快提升硬件设施条件。针对前期工作中群众反映的“标线不合理 智能化有限”“过街天桥人性化设施缺失”等涉及城市交通管理精细度问题,协调公安交管、住建、规划、城管等部门加强红绿灯、城市路网、天桥、地下通道、隔离带、停车场、城市道路、公交港湾等设施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定期开展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排查整改,及时处理不合理设置设施,为城市人车各行其道、交通畅通提供保障。
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四)坚持推进文明引导,保障各项活动常态开展。
9.常态开展宣传引导活动。各区县、开发区要广泛动员引导辖区内各级各类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常态化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引导活动。要按照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引导活动的频率,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并指导督促单位开展好活动。《西安市中心城区交通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中工作任务清单明确的市级相关责任配合实施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每月至少一次、尤其是在重要节点前后(青年节、世界环境日、世界无车日、全国交通日和国庆节、寒暑假等),集中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文明交通社会环境。
责任单位:各区县和开发区,团市委、市文化旅游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轨道集团、西安城投集团
10.持续开展行业文明示范创建评选表彰活动。联合市交通局、市城投集团在公交车、出租车行业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创建活动;联合市轨道交通集团在地铁及其施工地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岗、文明创建示范工地等活动;联合市交警支队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十字、示范岗台、示范大队、文明交通志愿者(公共文明引导员)、好交警等评选活动。通过选树典型、示范引领,带动行业系统追赶超越,促进行业系统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市城投集团、市轨道交通集团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文明委负责全市“车让人·人守规”城市文明交通提升行动的总体安排和督导工作。各区县和开发区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市级有关部门要履行行业主管职责,建立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检查考核到位。
2.严格监督检查。各区县和开发区、市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系统“车让人·人守规”城市文明交通提升行动的督促检查,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要及时整改。市委文明办将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并把实践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指标,作为季度和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业务工作考核项目,按绩效评优打分,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评成绩。对行动开展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3.加强经验交流。各区县和开发区、市级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经验总结,对于实践行动中的特点、亮点和成功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和上报。市委文明办将适时召开情况通报会、经验交流会和表彰会,更好地推动实践行动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