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共产党西安市委员会网站!

党务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务公开 >> 正文

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关于换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来源:市委宣传部 日期:2020-11-10

 

各区县委宣传部、西咸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门: 

  接省委宣传部通知,近期将集中换发新版《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印刷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时间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印刷经营许可证》换证由通知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区县换证由市委宣传部组织。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以及自贸试验片区、四类“功能区”换证由省委宣传部直接组织(省委宣传部联系人:胡晓东  电话:029-85225295 )。 

  二、换证程序 

  1.换发新证须填写《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数据收集表》《印刷经营许可证数据收集表》,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交数据收集表、原证正、副本原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制作范围)、注册资本等发生变更的,需提交数据收集表,并办理变更手续。 

  3.未通过2020年度核验的,须先通过年度核验再换发新证。 

  三、编号规则 

  新证按照新的统一编号规则编号,具体如下: 

  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编号规则:“地区代字+区县+新出发+零+字+XXX(三位数编号)”。如新城区编号为“西安新城新出发零字001号”。 

  2.《印刷经营许可证》编号形式为“地区代字+区县+印证字第+XXX(三位数编号)”,如莲湖区编号为“西安莲湖印证字第001号”。 

  四、新证有效期 

  本次换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1.换发的许可证正副本须加盖核发机关印章。换发新证后旧证收回作废。 

  2.各区县在10月15日前将换证工作情况及许可证换发统计表报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