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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委党校 关于2020年度全市党校系统立项课题的通知

来源:市委党校 日期:2020-09-09


各区(县)委党校,校内各处、部、室: 

  经市委党校学术委员会会议评审,市委党校校委会审定,2020年度全市党校系统课题立项70项,其中校级课题立项57项,包括一级课题4项,二级课题8项,三级课题16项,四级课题19项,五级课题10项;区(县)委党校课题13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时间 

  各课题负责人要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深入调研,协同攻关,确保按时结项,争取最佳成果。校一级课题于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项目研究任务,校二、三、四、五级课题和区(县)委党校课题于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二、结项标准及要求 

  科研项目应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政治立场坚定性和科学探索创新性的有机统一,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严明政治纪律,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 

  (一)课题结项标准 

  1.一级课题结项标准 在规定时间内成果(含阶段性研究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学习时报》等中央级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 

  b.被副省级以上主要领导批示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用(有采用部门证明); 

  c.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不含核心期刊的增刊或论文集)发表至少1篇不少于3000字的理论文章; 

  d.有B类以上出版社出版的不少于10万字的学术专著。 

  2.二级课题结项标准 在规定时间内成果(含阶段性研究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被省(部)级以上单位选入论文集; 

  b.在国家部(委、局)主办并公开发行的报(刊)或《陕西日报》《当代陕西》等省级以上党报(刊)发表1篇理论文章(不含增刊),同时在《西安社会科学》发表1篇理论文章,其中期刊不少于3000字、报纸不少于1000字; 

  c.在副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或地方大学公开出版的学报(刊)发表1篇3000字以上理论文章(不含增刊); 

  d.由C类出版社出版的不少于10万字的学术专著。 

  3.三级课题结项标准 在规定时间内课题成果在《西安日报》等副省级以上党报和《西安社会科学》各发表1篇1000字以上理论文章,或在省级部门和地方高等院校所属公开出版刊物发表1篇3000字以上理论文章(不含增刊)。 

  4.四级课题结项标准 在规定时间内课题成果在《西安社会科学》《西安发展研究》《经济观察》《西京论坛》等内刊上发表1篇2000字以上文章。 

  5.五级课题结项标准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题的调研报告,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查重率不超过30%) 

  6.延期课题不得提升结项级别。 

  (二)校(院)课题管理要求 

  1.根据《校级科研项目管理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项目因故不能如期完成,项目负责人应在原定结项时间前一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经科研处核实,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可延期半年结项。 

  2.根据《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内容,特别予以明确: 

  资料费、数据采集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设备费、印刷出版费及其他支出的报销不限制分项比例,但必须提供与所研究项目直接相关且符合财务规定的正式发票;专家咨询费、劳务费总计的报销上限为科研项目直接费用的15%。 

  (三)区(县)委党校课题结项要求 

  1.结项报告前加封面,格式电子版从党校科研群文件下载。正文中不能出现作者单位和姓名。 

  2.A4纸双面打印,标题为三号宋体加粗,正文为四号宋体。 

  3.正文前加摘要及关键字,摘要要求500字以内。内容为本课题主要观点、思想、结论。注释与参考文献一律放在正文后。 

  4.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格式将结项材料16份及电子版交市委党校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