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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西安市中小学校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市委宣传部 日期:2020-11-10


各区县委、开发区党工委文明办,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促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和全面素质发展,按照《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要求,西安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联合举办西安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2020年7月31日 

  第二期:2020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 

  西安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三楼)。 

  三、参训人员 

  第一期: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临潼、长安和高新、经开、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的部分中小学校心理健康专兼职辅导教师(400人); 

  第二期:阎良、临潼、长安、高陵、鄠邑、蓝田、周至和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的部分中小学校心理健康专兼职辅导教师(380人)。 

  具体参加培训人员的名额,详见西安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培训人员分配表(附后)。 

  四、培训内容 

  1.武汉抗疫心理援助分享; 

  2.传染病防控与心理健康; 

  3.疫情下中小学教师心理压力调节; 

  4.青少年非自杀性自伤; 

  5.疫情与未成年人自我管理(情绪、行为); 

  6.后疫情时代的家庭关系; 

  7.儿童青少年认知/情绪的一般特征; 

  8.疫情与青少年生命教育; 

  9.疫情下的网课与网络成瘾; 

  10.危机下青少年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应对。 

  五、培训须知 

  1.第一期培训时将招募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100人,为开展暑期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进社区、进培训机构、进云课堂”提供师资力量。志愿者至少具备以下1项条件: 

  一是具有心理学或教育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 

  二是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 

  三是长期从事儿童青少年心理辅导或咨询工作; 

  四是接受过认知行为治疗、精神分析、家庭治疗等心理治疗的系统培训; 

  五是愿意从事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科普志愿服务的学校心理健康辅导教师。 

  2.各区县委文明办、开发区党工委文明办负责报送参训名单,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参训。参训人员报名表(附后)于7月30日12时前报市委宣传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 

  3.参训人员请于7月31日上午8:30前到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三楼会议中心报到。培训为期一天,午餐由培训班统一安排,餐费由组织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