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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

来源:市委办公厅 日期:2021-01-1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市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坚持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鲜明主题,坚持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坚持以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着力点,坚持以立为本、重在建设,着力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使爱国主义成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和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工作任务 

  (一)准确把握基本内容 

  1.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充分运用“学习强国”西安平台、区县融媒体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载体,开展常态化学习宣传,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爱国报国的实际行动,让党的创新理论在西安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等) 

  2.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用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成果、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展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3.广泛开展国情省情市情和形势政策教育。组织国情教育研讨、形势政策宣传宣讲,举办教育讲座、形势政策报告会。大力开展省情市情教育,深刻阐释奋力谱写陕西和西安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战略定位、总体目标和使命担当。(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等) 

  4.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聚焦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通过新闻宣传、文艺创作展演、精神文明创建、群众宣讲等方式,充分展示中国人民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生动展示我市干部群众在新时代追赶超越征程中的新实践、新业绩、新作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5.广泛开展“四史”教育。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做好西安党史研究和编撰工作。用延安精神、西迁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用好八办、葛牌等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加强改革开放教育。(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等) 

  6.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挖掘西安的历史文化、丝路文化、民俗文化等资源,展现周秦汉唐历史文化遗存的完整序列,打造丝路文化高地,展示世界历史名城的独特魅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文物局等) 

  7.强化祖国统一、民族团结进步和国家安全、国防教育。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同一切危害祖国统一的行为作斗争。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大力选树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组织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军事主题展览和国防教育进校园等活动,增强全民国防观念。(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市国安局、西安警备区等) 

  (二)突出重点群体对象 

  8.把爱国主义教育融入青少年课堂教学。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办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开展思政课教师大练兵活动,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支持和鼓励多种形式开发微课、微视频和在线课程,鼓励师生创作爱国主义题材的音乐、美术、戏剧、舞蹈等作品,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9.广泛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推荐评选“新时代好少年”,建好用好青少年宫等阵地,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工程,打造西安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开展优秀文化进校园、传校训育新人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等) 

  10.在广大知识分子中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大力弘扬西迁精神,深化“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 开展“西迁精神进校园”活动。开展专家学者服务基层活动,动员和组织知识分子深入贫困地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一线,开展调研考察、咨询指导。(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 

  11.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爱国热情。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社会责任教育,引导公众人物强化自身修养。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家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回报社会。加强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坚持和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落实与党外知识分子谈心交流制度,引导他们热爱祖国、履行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等) 

  (三)拓展爱国主义教育阵地 

  12.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深入研究西安红色文化脉络,丰富红色教育资源,改进展陈方式,创新展示载体,打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课堂。组建红色文化志愿宣讲队,开展特色流动展览,创作红色文艺作品,绽放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鲜活魅力。落实减免政策和保障机制,广泛开展交流合作,推动红色资源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3.深入推进国防教育基地建设。依托西安革命遗址、烈士陵园、军事展览馆等军地资源,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设施配套、作用发挥明显的国防教育基地。构建军地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建立基地与学校、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共建共享机制,为干部群众特别是现、退役军人和青少年集体学习、参观、研究搭建平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西安警备区等) 

  14.利用西安丰富的历史文物开展教育。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系统梳理我市传统文化资源,加强考古发掘和整理研究,全面加强历史遗址、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特色街区等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把西安打造成“天然历史博物馆”叫响“千年古都·常来长安”文旅品牌。(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文物局等) 

  15.发挥红色资源教育优势。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保护利用好红军长征过境西安遗址群、八路军西安办事处、西安事变旧址等革命旧址(遗址),着力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经典线路和经典景区,推出精品红色旅游线路,让人们感受红色文化、追忆红色经典、接受红色教育。(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文化旅游局) 

  16.依托西安美丽的自然风光开展教育。寓爱国主义教育于游览体验之中,挖掘秦岭文化内涵,展示中华民族的祖脉、中央水塔的价值。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开展全域治水、碧水兴城,彰显西安水文化特色。(责任单位:市委秦保委办公室、市文化旅游局、市水务局等) 

  17.依托重大工程建设提升市民群众自豪感、幸福感、获得感。充分利用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三中心(奥体中心、会议中心、会展中心)等展现西安新时代风采的标志性重大工程,打造一批展示西安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成就的主题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四)深化教育实践活动 

  18.注重发挥仪式礼仪教育作用。在全市广泛宣传国旗升挂、国徽使用、国歌奏唱等基本礼仪。开展“同升国旗、同唱国歌”活动。广播电台、电视台定时在主频率、主频道播放国歌。国庆期间组织升国旗仪式并悬挂国旗。认真组织宪法宣誓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强化国家意识和集体观念。(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西安广播电视台等) 

  19.结合重大纪念日组织开展纪念活动和群众性主题教育。将国庆黄金周打造为爱国活动周,广泛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唱爱国歌曲、国庆体验游、同吃国庆面、全民健身等国庆新民俗活动。在“七一”“八一”等时间节点,唱响共产党好、人民军队好的主旋律。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期间,组织祭扫烈士墓、瞻仰纪念碑等纪念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局市文化旅游局) 

  20.发挥传统和现代节日的涵育功能。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挖掘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重要传统节日蕴含的爱国主义内涵,精心组织“中国年·看西安”等群众喜闻乐见、富有价值内涵的民俗文化活动。结合元旦、“三八”“五一”“五四”“六一”和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开展特色庆祝活动。(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文化旅游局) 

  (五)营造教育浓厚氛围 

  21.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传播平台作用。全力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打通网上网下、版面页面,推出系列专题专栏、新闻报道、言论评论,精心策划有情感、有深度、有温度的融媒体产品,生动讲好爱国故事。充分利用剪纸户县农民画等西安地域文化资源,创作一批爱国主义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在各类户外传播载体生动形象做好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 

  22.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精心选树全市重大典型、道德模范、西安好人、最美人物及各行各业先进典型,宣传我市具有爱国情怀的地方先贤、知名人物,用榜样的力量激励人们爱国修身、见贤思齐。健全完善关怀礼遇先进模范人物的相关制度措施,组织好走访慰问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人社局等) 

  23.培育网上爱国主义教育新阵地。常态化开展网上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制作推介一批体现爱国主义的音频、短视频、纪录片、微电影等。充分发挥“学习强国”西安平台的作用,制作上传富有爱国主义教育意义的视频、慕课。强化网络综合治理,汇聚网上正能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讲师团等) 

  24.鼓励文艺精品创作传播。实施“大剧大作大片”精品创作工程,加大对爱国主义题材文学、影视、音乐创作等支持力度,发挥易俗社、长安画派等文化品牌作用,鼓励文艺工作者创作一批具有时代精神、展示西安特色的爱国主义精品力作。加强对经典爱国歌曲、爱国影片的创新传播。加强和规范文艺创作、评论评奖,始终保持社会主义文艺的爱国底色。(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文联等) 

  25.加强积极进取开放包容理性平和国民心态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理性表达爱国情感。持续推进西安新形象建构与传播,全方位推动国际人文合作与创新交流,积极培养海纳百川、开放包容的胸襟依托丝博会暨西洽会、丝路万里行、中欧班列长安号等,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人文交流、文明对话。(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外事办等) 

  26.把爱国主义精神融入法治西安建设。广泛开展宪法宣传周、法治大讲堂等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英雄烈士保护法、文物保护法等,严肃处理污蔑诋毁英雄、伤害民族感情的恶劣言行,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法治信仰和爱国情怀。(责任单位:市人大、市司法局等)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承担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爱国主义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建立爱国主义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存在问题。 

  (二)充分发动群众。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农村、企业、社区、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要把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城乡居民自治、精神文明创建之中,体现到各类文艺文化活动之中。 

  (三)完善工作机制。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定期检查考核。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工作经验。建立完善爱国主义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平台建设、活动开展等提供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