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加快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进一步做大开放载体、做优开放通道、做好开放平台、做强开放产业、形成国内大循环关键支点、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门户的贸易发展格局,力争到2022年全市贸易结构更加优化,贸易效益显著提升,贸易实力进一步增强,进出口总额突破3600亿元人民币,带动全市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加快创新驱动,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
(一)夯实贸易发展的产业基础。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贸易与产业互动,按照全市“6+5+6+1”现代产业体系布局,推进产业国际化进程。做强电子信息制造、汽车、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制造、食品和生物医药6大支柱产业,打造自主出口主导产业;推动人工智能、机器人、增材制造、大数据、卫星应用5大新兴产业创新突破,尽快形成出口能力;做优现代金融、现代物流、会议会展、软件和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6大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培育一批文化旅游与数字创意相融合的领军企业,加快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推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同时,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加快发展周至猕猴桃、鄠邑长安葡萄、临潼石榴等特色板块,挖掘新的出口增长点。
(二)增强贸易创新能力。强化制造业创新对贸易的支撑作用,重点抓好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10个重点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推进西安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建设。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与贸易有机融合,加快应用“西安工业云平台”,支持博世工业4.0智能制造创新中心建设,打造一批国际化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离岸创新创业平台,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稳步推进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和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工作。
(三)提高产品质量。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强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围绕电子信息、机电、化工等重点出口行业产品开展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太阳能光伏、输变电设备、新能源汽车等一批重点行业产品质量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开展标准化交流合作。推动检验检测社会化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农产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
(四)加快品牌培育。加强区域和企业品牌建设,围绕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扩大“西安制造”影响力,打造“西安服务”新名片。完善品牌服务体系和帮扶机制,建设“西安出海产业园”,支持企业在境内外建设品牌示范店,引导企业参加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推动品牌产品走向世界。鼓励拥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在境外开展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加强品牌企业保护,防止和打击各种侵权假冒行为。
二、优化贸易结构,提高贸易发展质量和效益
(五)优化国际市场布局。深耕巩固欧美、日韩等发达经济体传统市场;着力深化与中东欧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积极拓展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抢抓RCEP签订机遇,加强与我国自贸协定成员伙伴的经贸合作,努力培育多元化市场格局。在经贸往来重点国家和地区分批设立商务代表处,为扩大进出口、加强多双边经贸往来提供优质海外服务。
(六)优化区域布局。建立与东中西部开放平台对接机制,共建项目孵化、人才培养、市场拓展、法律保障等服务平台和承接产业转移园区,吸引更多高技术、高附加值项目落户。推进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承接中心建设,打造加工贸易全产业链聚集区。优化调整全市贸易发展布局,依托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省级以上开发区、飞地经济园区、各类新兴产业园区等平台载体,带动各区县、开发区协同发展。
(七)优化经营主体。发挥美光、三星等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完善产业链条,形成产业集群。支持重点企业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形成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要素资源、布局市场网络的能力。培育一批贸易额和境外投资额超亿美元的外经贸企业。支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聚焦机电、生物医药、化工、五金等贸易主业,走“专精特新”国际化道路。鼓励引导境内外企业在我市设立外贸经营主体,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八)优化商品结构。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光伏、飞机及其零部件、汽车及其零部件、输变电设备、生物医药、文化创意等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贸易。不断提高消费电子、纺织服装、轻工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发挥西安制造业“互联网+”新优势,推动智能制造发展,带动企业逐步从加工环节向研发设计等环节攀升,稳步提高出口附加值。
(九)优化贸易方式。做大一般贸易规模,提升产品附加值,鼓励企业加强研发、渠道建设,增强关键技术、核心零部件生产和供给,提升国际市场议价定价能力,扩大一般贸易规模和占比。提升加工贸易,积极承接东部沿海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推动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创新开展“四自一简”保税监管模式,推进维修、再制造、检测等业务发展。
三、促进均衡协调,推动贸易可持续发展
(十)积极扩大进口。按照国家和陕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企业扩大符合规定的检测仪器、飞机发动机等先进技术、设备以及有色金属等资源性商品和大豆等大宗商品进口,支持日用消费品、医药和康复、养老护理等设备进口,满足消费升级需求。积极推进国际港务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培育工作。
(十一)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进西安、西咸新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全面扩大服务出口,充分发挥西安人力资源丰富的独特优势,重点培育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咨询、维修服务、法律服务和教育培训服务。巩固优化旅游服务、物流运输服务和建筑服务。统筹推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和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加大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建设“一带一路”中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大力推进数字经济示范区、示范园建设,支持高新区申报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十二)推动贸易与双向投资有效互动。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高端制造、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推动“一带一路”中欧合作产业园、中俄丝路创新园等国际园区建设。积极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鼓励企业境外投资,重点支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投资、并购。引导我市企业入驻西安爱菊哈萨克斯坦农业合作园、泰国罗勇工业园、中白工业园等国家重点支持的境外园区。鼓励龙头企业面向全球布局产业链供应链。支持开展对外劳务合作,大力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带动装备、技术、标准、认证和服务“走出去”。
(十三)强化消费对贸易的推动作用。鼓励大型商业企业与外贸企业开展订单直采。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建设网络交易平台,设立外贸产品专柜,开展集中展示展销活动。促进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深入挖掘文化、体育、康养等消费潜力,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推进进口商品营销中心、品牌店、特色商业街区建设,依托步行街组织开展出口产品转内销活动。更好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十四)推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发展绿色贸易,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进出口,强化“洋垃圾”等非法入境管控。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推进生产方式绿色化转变。鼓励企业进行绿色设计和制造,并采用国际先进环保标准,获得技能、低碳等绿色产品认证,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培育新业态,增添贸易发展新动能
(十五)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推进中国(西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制定跨境电商创新示范先行区评估考核办法和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指导各创新示范先行区做好产业园区规划建设。鼓励开展国际站平台营销模式,支持建设海外仓和境外商品展示中心。创新跨境电商B2B业务监管模式,促进国家税收、外汇等优惠政策尽快落地。加快陕西跨境电商国际快件产业园产业配套。积极筹备申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支持跨境寄递企业发展,提高国际快递服务能力。发挥指定口岸功能,积极推进汽车平行进口、二手车出口。
(十六)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发展数字经济产业,加快西安数字经济示范区(园、平台)建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的合作交流。探索搭建集贸易流、货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四流合一”的中欧班列长安号数字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依托“通丝路”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业务服务平台,搭建通向全球市场的“人民币网上丝绸之路”。强化校企合作,培育数字经济人才。
(十七)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推动服务外包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西安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重点发展以数字为支撑、以中高端服务为先导的众包、分包、云外包等“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产业聚集。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获取国际认证、租用国际通信和网络数据专线、开展自主品牌建设。支持高端人才境外培训,鼓励校企联合建设服务外包人才实习实训基地。
五、建设平台体系,发挥对贸易的支撑作用
(十八)加快培育各类外贸集聚区。扎实推进高新区、经开区、航空基地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鼓励开展产学研贸创新合作,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壮大区域主导外向型产业。积极申建国家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推动关中综合保税区尽早封关运行。充分发挥开发区+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创新示范区等各类开放平台的叠加效应,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外向型产业聚集区。
(十九)推进贸易促进平台建设。办好丝博会、欧亚经济论坛、全球程序员节等重要展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专业展会。推动展贸联动,在西安国际会展中心打造出口商品展销中心。扩大与国际行业组织合作,支持会展项目取得国际认证。发挥贸易促进机构、商协会、外经贸综合服务平台作用,组织我市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京交会)、法兰克福消费品展、汉诺威工业博览会等境内外重点展会活动,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搭建平台。
(二十)完善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配合建好用好陕西省“一带一路”投资贸易大数据系统和陕西对外贸易大数据平台。建好中国(西安)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各类具有开放型功能的园区、口岸、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建设区域性、专业性公共服务平台,及时收集发布境外重点国家重点市场相关法律、准入政策、技术法规、市场信息等,为各类投资主体、商品和服务“走出去”提供公共信息服务。
(二十一)构建高效跨境物流体系。加快推进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建设,开展公铁、海铁多式联运试点,推动铁路货运向现代物流转向。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构筑“+西欧”集结体系,对通过中欧班列“长安号”运输并在我市报关的进出口企业给予奖励,吸引国内外进出口货物在西安集散、分拨,逐步形成“干支结合、枢纽集散”的集疏运体系。发挥第五航权功能,积极拓展全货运航线,与咸阳共建临空经济示范区。鼓励支持企业建设境外陕西商品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支持企业在市内口岸地区建设进口商品仓储、加工、配送中心。构筑内陆地区效率高、成本低、服务优的国际贸易物流通道。
六、深化改革开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贸易环境
(二十二)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策协调机制,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政策衔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持续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广应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简化申报环节随附单证,大力推广汇总征税、自报自缴,深入推进关税保证保险等税收担保制度改革创新。完善规范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稳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
(二十三)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建设空港口岸集中查验场所,提升陆港整车口岸通关能力;推进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西安国际邮件互换局新场地验收;支持口岸信息化建设。推动“智慧旅检”系统上线,加快智能审图系统在综合保税区、国际快件园区等区域的应用;推进建设基于5G技术的“智慧通关系统”,升级海关查验设备,提高查验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探索西安综合保税区和集装箱中心站的信息化联动,协调推动企业在集装箱中心站实施无纸化提离货物等便利措施,提高企业通关时效。
(二十四)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加大压力测试,探索实现要素自由流动和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立足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西部大开发,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强化协同创新,重点围绕投资、贸易、资金、运输、人员从业“五个自由”开展差异化改革探索,创建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医疗等人文交流新模式,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西安样本”,努力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一带一路”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重要支点。
(二十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建设中国(西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一站式服务平台。依托最高法第六巡回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用好中国—上合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西安中心、“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安中心、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等平台资源,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和国际合作,做好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加强企业认证、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出口企业分类定级等信用等级动态管理,推进商务、知识产权、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信息共享、协同执法、联合惩戒。
七、坚持共商共建共享,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
(二十六)持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更好发挥“一带一路”建设对西部大开发的带动作用,加大西部门户城市开放力度,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把西安打造成为“一带一路”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国际商贸物流中心、丝绸之路金融中心、国际交往中心、产业合作高地、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八、加强组织实施,健全保障体系
(二十七)加强党对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全面领导。把贸易高质量发展纳入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目标,建立全市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上下联动、协同配合,扎实推进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落实措施和责任清单,将工作措施落实落细。
(二十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前提下,发挥财政资金对贸易发展的促进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配套设立市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各区县、开发区出台配套政策、多方筹措资金,完善多层级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压缩办理时限。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贸易融资产品,扩大订单融资、保单融资规模。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渗透率和覆盖面,助力外经贸稳定发展。坚持在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中有效落实“本币优先”原则,积极推进大宗商品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计价结算。
(二十九)加强贸易领域风险防范。全面落实国家出口管制相关政策。完善对外贸易调查制度,健全产业损害预警体系。加强境外投资贸易风险监测分析预警,妥善应对贸易摩擦。加快建设“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和西安国际仲裁中心,着力构建一站式、多元化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全产业链、生态链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保障体系,提高运用贸易救济规则和自贸协定的能力水平,增强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
(三十)完善中介组织和智力支撑体系。鼓励各级各部门加强与境内外贸易投资、法律和咨询认证等中介组织的交流合作。做好原产地认证、不可抗力证明等文件单证认证,为企业提供专业化、定制化服务。建立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专家库,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贸易创新发展研究,鼓励市属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加强外贸专业人才培训,强化智力和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