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和全省中医药大会精神,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陕发〔2020〕8号),省政府办公厅《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陕政办发〔2021〕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和全省中医药大会精神,以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为目标,坚持中西医并重、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充分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着力解决中医优质医疗资源供给不足、产业化发展水平不高等问题。
到2025年,基本建成成熟定型的中医药传承创新制度体系,打造中医药医疗服务、产业发展、综合监管、科技创新、文化传播5个平台,进一步提高中医在医疗服务中的占比,提升中医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助力打造高标准区域卫生健康中心。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服务体系,发挥特色优势
1.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将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纳入全市规划体系,布局中医药重大项目,优化土地供给等配套政策。落实社会办医政策,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连锁经营。加强公立综合(专科)医院中医药工作,合理设置中医门诊和病房,并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将落实中医师查房制度、中医会诊人次、中医参与治疗率等中西医协同发展工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内容。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提标扩能建设,支持市中医医院、市第五医院“一院多区”发展模式,加快推进市中医医院南院区和9个区县公立中医医院新(迁)建项目建设。到2025年,实现区县公立中医医院全覆盖,80%的区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1万张。
2.打造重点专科群。坚持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中医医院办院模式,以中医优势专科专病为重点,培育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打造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立综合(专科)医院中西医会诊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老年痴呆和抗生素耐药问题等方面,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研究,推广应用国家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和中医药应对传染病的有效方剂。到2025年,建成国家区域中医肛肠、风湿病诊疗中心,培育建设省、市级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5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3—5个市级以上特色专科。
3.提升基层服务能力。鼓励城市中医医院参与医疗集团、专科专病联盟建设,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带动基层医疗机构均衡发展。加强县级中医医院薄弱科室建设,根据县域外转患者需求,重点建设2—5个临床和辅助科室。提升应急救治能力,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点,有条件的建成独立传染病区。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非药物疗法。到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全部建成中医综合服务区,能规范应用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1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建成省级示范中医馆;1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开展中医堂(中医阁)建设。
4.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将治未病服务融入中医药健康管理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针对慢性病患者、代谢综合征等重点人群开展治未病研究,应用推广健康干预方案。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为老年人、婴幼儿、孕产妇和2型糖尿病、高血压患者提供个性化中医药服务。鼓励家庭医生团队开展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经营范围登记,加强日常监管。到2025年,建成市级中医治未病中心,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室,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提供治未病服务。
5.提升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推动中医药与养老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中医医疗资源和服务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支持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立中医康复科室。促进中医药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针对心脑血管、肿瘤、骨伤等重大疾病和伤残人群,应用推广中医特色康复方案,研发中医康复器具。加强人才培训,提升中医康复治疗、训练、护理和健康指导能力。到2025年,85%的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创建2个省级、市级中医特色康复示范中心。
(二)强化人才支撑,巩固优化队伍
6.优化人才发展平台。鼓励市属医院与医学院校合作,以中医特色专科、中医优势病种、中药制剂等为重点,申报国家和省级中医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通过科研合作、学科联建、柔性引进、项目带动,培养中医药优秀人才和中青年骨干人才,加速形成优秀创新团队。加强国家和省级、市级名中医梯队建设,建立高层次后备人才团队。支持公立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开辟独立的诊疗服务区。到2025年,建设1个省级名医传承中心,建设8个省级、市级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4个省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
7.完善人才培养模式。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强化中医临床实践和中医思维培养,推行“读经典、早临床、跟名师”培养模式。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建立临床带教基地,组织名老中医、高年资中医师、中医(专长)医师、老药工收徒授业,促进中医诊疗经验与中药传统技艺传承发展。加强名中医师带徒工作,每位市级名中医每周期带教师承人员不少于3名(含区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人员)。允许中西医结合专业人员参加临床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强化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到2025年,培养30名中医药优秀人才、50名中医药骨干人才、300名师承教育继承人、1000名掌握中医技术的基层实用型人才。
8.壮大基层中医药队伍。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定向招聘行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时,提高中医药类毕业生招录比例。实施中医药专家服务基层行动,鼓励三级医院中医类别副主任以上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按照“双向选择、自愿择优”原则,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支持医疗机构开辟中医确有专长中医师诊室,鼓励中医确有专长中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在村卫生室执业享受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到2025年,县级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低于6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不少于2名,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不少于1名。
9.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将中医经典理论水平、临床能力、师承教育、医德医风等作为中医医师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和绩效考核、薪酬奖励的主要依据,绩效工资分配时向承担带徒任务的中医医师适当倾斜,并与评优评先等挂钩。适当提高基层中医高级职称岗位总额及比例,县以下中医药人才晋升基层副高级职称时免除科研和论文要求。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允许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提供中医药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拓展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分级分类标准,强化人才精准引育和评价。优先推荐优秀中医药人才申报国家和省级人才计划,鼓励中医药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西安英才计划”。为确认引进培育的中医药领域高层次人才提供子女教育、安居保障、个税奖励、医疗保障、金融服务等全方位政策优待。开展名中医评选活动,表彰中医药发展突出贡献人物。
(三)提升中药质量,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10.建设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加强秦岭中药材资源保护与开发,建立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基地和种质资源库。开展野生植物替代品研究和开发利用。实行中药材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推广绿色生产技术,改善中药材产地环境,严格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管理,严守中药材农药残留、重金属限量标准,严禁染色硫熏、掺杂增重行为。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建立种植基地,推行订单种植,发展中药材产业扶贫基地,申报扶贫产品认定。到2025年,推广1—2个有一定规模和市场影响力的道地秦药良种,建设1—2个中药材标准化规模化种植示范基地。
11.做大做强中药加工制造和商贸流通。建设中药科研创新与加工制造基地,推进医药企业融资,开展市场拓展和产业基地建设。遴选有创新、有前景、有市场的中医药科研项目,通过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促进成果转化,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发展中药制造龙头企业,支持优势企业发展,推动中药产业整体上规模、增效益。优化中药产业布局,推动中药产业园区智慧、高端、集群、高质量发展。完善中药现代商贸流通体系,鼓励区县和开发区结合产业布局,建设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加强中药材大宗品种战略储备。
12.促进中医药与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中医药文化与研学旅游、乡村旅游等融合发展,开发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旅游线路、养生体验项目及文旅产品,发展融旅游观光、产品销售、健康养生、文化体验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推动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活态化传承,建设中医药非遗工坊,开展知识普及、互动展演、消费体验。研发以陕西大宗道地药材、区域特色中草药为主要原料的保健食品和药膳配方饮片,促进中药材向预防、保健、康复、食疗等方向延伸发展。打造中医药文化主题街区。
13.提升中药质量控制水平。按照国家和陕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生产标准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管理,支持中药饮片定制供应。改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中药政策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推广应用中药质量控制新技术、中药现代剂型新工艺,发展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提升中药企业产品质量控制与智能制造水平。
14.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履行药品监管责任,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快建立药商药企诚信守法体系,将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实施惩戒。依托国家中药材供应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追溯体系,实现中药材和中成药重点品种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并将追溯数据接入我市重要产品追溯平台。规范短缺中药饮片管理,部门联动建立短缺中药饮片信息上报机制,保障临床诊疗需要。健全中药材质量检测体系,加强中药材市场监管。开辟中医药企业商标、商业秘密、专利投诉举报绿色通道,依法查处中医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推动传承创新,促进开放发展
15.挖掘传承中医药精华精髓。加强医史文献、中医古籍研究利用和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推进数字化保护工作。鼓励各区县、开发区传统医药项目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加快“长安医学”学术研究和传承发展,有序开展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活态传承。深度挖掘汉唐经典名方等精华精髓,加强“秦药”药理研究和产品开发,“复活”经典名方。挖掘整理保护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技法,建立合作开发和利益分享机制。
16.加快推进中医药创新发展。将中医药研究项目纳入市级科技计划予以长期稳定支持。推动市中医药研究院和市中西医结合研究所建设,发挥全市中医药科研平台作用。支持医疗机构与科研机构、医学院校、医药企业合作建设中医药创新研究机构和成果转化中心,联合申报省部级项目,研发中成药新品、现代中医诊疗器械、中药产业化设备。在三级以上中医医院科室考核中,增加科研工作的占比。加大对中医药科研人员的奖励和支持力度。
17.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保护。开展中医药文化资源普查,加强地域特色中医药文化研究。加快推进西安市中医药博物馆建设,完善扁鹊纪念馆综合服务功能,开展常态化宣传展览活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中医药博物馆、中草药博览园等,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开展中医药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发挥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作用,宣传中医健康养生保健知识,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八段锦)等传统康养体育项目。建立市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专家队伍,规范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
18.推进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将中医药作为“一带一路”人文交流的重要内容,加大与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的交流合作,支持各类优秀中医药机构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城市合作建设中医药诊疗中心、中医馆。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城市圆桌会议、欧亚经济论坛等活动,举办传统医学国际交流合作分论坛。加大中医药对外交流人才培养力度。发展中医药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扩大西安中医药对外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医药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中西医重大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考核。市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作,形成共同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工作合力。各区县(开发区)要完善中医药管理机制,建立中医药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或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在卫生健康部门设立中医药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1名中医药专职人员。
(二)健全投入机制。各级政府作为公立中医医院的办医主体,要落实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政府投入政策。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推进符合条件的公立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市级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中医特色专科和示范中医馆建设及人才培养。
(三)健全医疗保障政策。支持使用传统中医医疗技术,及时受理新增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申请,并按规定集中转报省医疗保障局审核确定。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目录时,对中医特色项目予以适当倾斜,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并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将符合规定的中药及中医诊疗技术项目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四)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加快建设中医药信息平台,发展“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中医医疗集团、专科专病联盟、医共体内实现远程诊断、远程会诊、远程教学等。发展“互联网+”中药材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和质量追溯,为中药产业发展提供高效、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