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受市政府委托,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作我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报告。
报告显示,我市近年来紧紧围绕重大安保、重要敏感节点维稳,以及疫情防控、打击犯罪等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9年,社会治安满意度(80.97%)、公众安全感(94.58%)、公安队伍满意率(95.83%)“3项指标”均创历史最佳成绩。
全市已建成16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配备252人的专职管理服务队伍,实现全部刑事案件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理。开展了受立案制度改革,在全市建成案件管理中心28个,案管室204个,建成标准化报案区174个,配套建立巡查预警通报机制,通过网上巡查、实地检查、案件评查等方式,形成涵盖执法办案关键环节的三级监管体系。
同时健全执法标准体系,明确提出“民警依规履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受追究。”跟进制定跨境网络赌博、疫情防控、“套路贷”等执法指引30余件,明确法律适用、取证标准等,精准指导一线规范执法。制定《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严格责任追究,2019年以来共追究281名民警的执法过错责任。持续开展行政案件质量竞赛, 2019年行政复议维持率同比提升3.55个百分点、败诉率下降2.53个百分点。
我市一线民警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到100%,实现接处警等现场执法活动全程录像。全市各级机关法制部门于2018年完成队建制设置。2018年以来,从全局遴选81名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进入法制部门,现有法制民警354人,法制员582人,占全局民警总数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