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从西安市住建局获悉,《西安市开展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于近日印发,明确住宅老旧电梯可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通过规范的项目实施流程,为老旧小区居民解决“乘梯难”问题按下“加速键”。
《指引》明确了适用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其核心目标在于通过流程再造与优化,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惠民政策精准落地。
在具体实施程序上,《指引》进行了细致规范。首先,由住宅老旧电梯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作为申请人,选定实施主体,并由其履行后续法定义务。实施主体需组织业主进行表决,只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双三分之二”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的“双四分之三”业主同意,即可通过。随后,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立项备案与资料申报,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将进行联合审查,且审查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以确保效率。
项目获批后,实施主体通过合规方式确定电梯更新企业并签订合同。施工环节包括旧梯注销、拆除及符合最新安全标准的新梯安装。新梯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办理完使用登记证后,实施主体将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资金拨付方面,将根据施工进度分阶段进行,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指引》在一些环节上提出了优化与注意事项。例如,对于电梯配置水平低、故障率高,群众更换意见统一且无实名反对的,可不用安全评估;若不涉及电梯围护结构改造,则无需进行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同时,《指引》鼓励各区县开发区通过集中带量采购电梯设备、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等方式,引导企业提供整机质保和长期全包维保不低于5年的售后服务;对于投资200万元以下的电梯更新项目,可不进入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