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我市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我市景区门票及景区内相关服务价格行为。这一规定给计划奔赴西安景区游玩的游客吃下了“定心丸”。
对于游客来说,一些景区名目众多的各种收费,是旅行中踩不完的坑。例如,买了门票,走一走还有“园中园”,还要再买票;再者就是摆渡车,本是为了方便游客在景区内通行,却成了一些景区的“摇钱树”,不仅有意将停车点与景区大门、大门入口与核心景点的距离设置得很远,使得乘坐摆渡车成为游客的“必选项”,而且二三公里的车程价格动辄几十元,甚至比景区门票还高。不仅如此,还有的景区将门票和摆渡车票捆绑销售,不坐景区摆渡车就不让入内。这种强制消费、不合理定价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游客的游玩体验。《通知》将有效规范西安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相关服务价格行为,相信落实和严格执行之后,广大游客在西安旅游将获得更好的体验。
从具体内容来看,《通知》强化和突出了对游客权益的保护。例如:对景区在旅游旺季“任性加价”、景区摆渡车价格过高等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制,要求制定或调整政府指导价景区门票及交通价格,应当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规定,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等程序,而对于降低景区门票价格可按有关规定采取简易程序;要求景区经营单位应当在显著位置标识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停车场到景区大门、景区内游览场所之间的距离以及步行游览预计需要的时间,便于游客合理选择游览方式;除明码标价内容以外,景区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或变相提高门票价格等。这些措施体现了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全方位保障游客权益,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决心和行动。
同时,《通知》还对西安市各类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形式、执行政府指导价景区界定、景区门票优惠政策、景区内运输工具及配套停车场定价形式、景区内收费行为规范等重新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厘清了政府管理权限和景区市场经营的界限,在制度约束范围内给予景区经营者更多的自主经营权,也是对景区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将促进经营者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完善的制度是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底层逻辑、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此项《通知》的发布,不仅回应了广大游客的需求,更将推动西安旅游城市形象的提升以及旅游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希望西安各景区能够严格遵守规定,相关部门也能加强监管,让游客在西安的旅程更加舒心、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