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共产党西安市委员会网站!

区县开发区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区县开发区 >> 正文

莲湖区法院 疫情期间灵活办案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西安日报 日期:2020-04-24

  近日,莲湖区法院在莲湖区看守所会见室内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件,经审理当庭宣判。疫情防控期间,做到防疫庭审两不误。

  据悉,被告人吴某某、王某某2019年9月因结伙在公交车上扒窃,被抓获后一直羁押于莲湖区看守所。案件诉至法院后,受疫情影响一直未能开庭审理。因看守所的远程法庭设置在监所之外,无法使用。此案被告人羁押期限将满,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经与公诉机关、看守所积极协调,莲湖区法院决定在看守所亲属会见室内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被告人吴某某、王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当庭做出判决,两名被告人均被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各1000元。

  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程度地减少在押人员的流动,降低风险,莲湖区法院积极配合看守所,共同筑牢安全防线。为兼顾办案效率与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莲湖区法院认真排查被告人羁押期限即将届满的案件,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可适用速裁和简易程序审理的,积极与检察院、监所大队沟通,以变更强制措施、变通庭审地点等方式,克服困难,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案件不“停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