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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日报 日期:2020-05-29
近日,蓝田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联合信息技术部门人员,对一建筑垃圾堆放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取证。
经调查走访,该院干警发现该垃圾堆放处距离灞河蓝田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仅200米。他们实际测量了该处垃圾的长宽高,并借助无人机拍摄了垃圾堆放点的全貌,绘制了现场图。并对周边群众走访了解,群众反映该垃圾严重影响生活及水源地饮水质量,对周边耕地污染也很大。下一步,蓝田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监督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垃圾进行清理,切实保护水源地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